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广播电视动员大会召开后,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、及时行动、主动出击、多措并举,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,加强生态环境建设,着力改善提升大气环境质量。
强化源头管控。严格环保审批,对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和国家的产业政策、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,一律不予批准;对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项目提前介入、全程监管,确保县内选矿企业全部实现水循环利用,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出现。
加大监察力度。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执法力度,重点打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、重点减排项目、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、选矿企业违法排污、城区建筑噪声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;积极开展矿山企业粉尘治理,强化破碎、甩废、给料等工段粉尘治理,加大采区洒水频次,有效避免扬尘。遏制水源污染。强化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,严禁水源地新增建设项目,对已有项目丰鑫实业、看守所强制建设污水处理站,确保水质达标排放;强化饮用水源监测,经自来水公司提供数据显示水厂水质、水厂出口水质、供水末端水质达标率均为100%。
及时采样监测。空气环境监测实行24小时自动采样监测,监测项目为:SO2、PM10、NO2,监测情况看,丰宁县城空气质量均达到了规定的功能区类别的国家二级标准,且逐年好转;地表水环境监测实行月测制,是由市、滦平、丰宁三家监测站同时取样化验,监测项目为pH、溶解氧、氨氮、高锰酸盐指数、化学需氧量、生化需氧量等22项,地表水监测数据表明,潮河出境断面水质良好,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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