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伦县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和宣传工作,大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,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、经济社会发展计划,从而在提升城市文化形象、城市特色景观、促进文化旅游
多伦县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和宣传工作,大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,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、经济社会发展计划,从而在提升城市文化形象、城市特色景观、促进文化旅游、惠及民生方面做到两全其美。
一是圆满完成元上都遗址申遗(多伦境内)工作任务。相继完成了砧子山元代古墓群保护管理工作站建设、草场围封、安防工程、环境整治、迎接联合国专家现场考评等各项工作任务,元上都遗址于2012年6月29日顺利通过联合国第3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表决,成功列入《世界文化遗产名录》。多伦县工作多次得到国家、自治区文物部门领导和专家的好评。
二是文物保护和修缮力度不断加强。几年来,争取各类资金4000余万元,对诺尔古建筑群、汇宗寺、善因寺、兴隆寺、碧霞宫等11处国保单位进行了抢救性维修和周边环境治理。特别是2009年成功引进社会资金,完成了对汇宗寺抢救性维修。
三是加大古建筑修复方案编制工作。先后组织编制完成了《诺尔古建筑群维修方案》、《诺尔古建筑群保护规划》、《诺尔古建筑群三防设计方案》、《汇宗寺喇嘛教博物馆维修方案》、《汇宗寺、善因寺保护规划》,并适时公布了《多伦县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》等,为我县文物维修和保护利用提供了理论依据。
四是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。顺利通过了自治区三普验收组验收,全县共调查登记有效文物点63处,其中新发现45处、复查18处。2008年多伦县积极申报历史文化名镇,做到当年申报当年成功,多伦诺尔镇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个历史文化名镇。